2024云南文山州富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职业经理人1人公告
富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县一级国有独资企业,于2023年10月注册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秉承“创新、务实、高效、和谐”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打造一个充满活力、团结协作、追求卓越的企业团队,是我县建筑、城市运营、自然资源“三大核心业务”的实业平台和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为加快公司各项业务推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现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方式
(一)选聘范围:公开选聘,包括集团体系内和具有特定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选聘方式:自主选聘。
二、基本原则
县属国有企业选聘、管理职业经理人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
(二)市场化配置,契约化管理原则;
(三)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企业认可原则;
(六)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
三、选聘岗位
本次共选聘岗位1个,共计1名。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协作精神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纹身;
3.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
4.具有企业经营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悉企业管理流程,有良好的履职记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
6.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7.应具备相应的工程师职称,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8.符合任职及公务回避等有关规定;
9.符合用人企业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10.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或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
6.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背景调查结果存在问题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集团认为其他不适宜招录的人员。
五、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作地点:富宁县。
(二)工作时间:行政岗每天8小时。
六、薪酬体系及福利待遇:
参照《富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七、选聘程序
本次选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评及面试—体检及考察—体检—公示—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富宁县政务网(https://www.ynfn.gov.cn/),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北京时间20: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不接受线上、短信或来电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电子版和签字版);
(2)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资格认证材料;
(4)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工作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请将以上证明材料扫描打印后提交。
4.提交资料地点:富宁县新华镇东风路河畔茗郡丽苑18号3楼,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876-3022395。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选聘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按照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参与报名的集团公司体系内人员,在填写报名表的同时还应当签署承诺书,承诺选聘成功后,自愿放弃原有身份、终止劳动合同,以职业经理人身份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和劳动合同。
(三)综合测评及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公司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未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综合测评主要依据报名人员学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基础信息进行;面试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专业知识水平、专业经验与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等各方面能力。综合测评和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测评占比20%、面试考核占比80%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测评60分为及格分。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优选取1-3名应聘者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专业知识、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3.面试结束后3日内,将在富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考察人选,由选聘领导小组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人选。考察不通过或自愿放弃的应聘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完毕后,将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以及本人征信报告提交集团公司考察确认,同时进行干部延伸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所缺名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过资格审查、综合测评、考察、体检等环节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富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公示期内有举报,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决定任用
1.经相关决策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后,对公示期满无影响聘任使用问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履行聘任手续。
2.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算;试用期内发现或试用期满考核不适宜聘任的,解除聘用关系,原则上不再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3.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3年为一个任期,试用期时间计入任期时间。任期届满,经董事会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并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全面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在选聘工作召开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富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选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或富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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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富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5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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