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3人简章
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属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资直属企业,履行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对外投资、资本营运、集团总部管理的职能职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学历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经营管理岗位3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物流管理、零售业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事业心,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为20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4.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软件;
5. 身体健康,符合企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按有关规定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不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相关资格条件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侦查、调查的;
5.有法律、法规、纪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受理。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bishan.gov.cn/)上自行下载《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现场提交报名表、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报名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文星路113号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312办公室(体育馆内)。
4. 联系人:李华媛、张俊逸,电话:41555480,手机:15808023435、19923608276。
5.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均需使用。
6. 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此次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刚好达到开考比例,则笔试分数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二)笔试
1.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电脑办公软件运用(Word文档编辑和Excel电子表格运用,均采取现场实际操作考试)。公文写作60分,电脑办公软件运用40分。
2.相关要求:
(1)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2,则不受该比例限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bishan.gov.cn/)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由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体检不合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次递补的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选面试成绩最高者。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生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研究通过后,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等。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研究通过后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录用人员与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其缴纳五险。试用期工资24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平均月收入4000元以上(含补贴、考核以及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假期,参加单位定期体检及技能培训,出差期间享受出差补贴。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
原文标题:重庆市璧山区兴合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gsgg/202406/t20240626_13324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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