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64人简章
莆田市红十字会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泉州发展集团及权属企业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具体岗位如下:
备注:
1.涉及年龄计算的,35周岁以下以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依此类推;
2.涉及工作经验计算的,以2024年5月31日为截止日计算;
3.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目录(2024年)》为准,境外院校开设的专业不在目录内的,集团根据专业名称、取得学位及课程内容综合认定。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生包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台籍学生等群体(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含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二、应聘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干事创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征信有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3日8:00至6月17日16:30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ksbm.hxrc.com/)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考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以下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后上传附件: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5)工作资历证明(提供与报名表“工作经历”一栏填写单位、时间一致的《劳动合同》、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等;“党员e家”截图或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简版);
上述六项报名材料请按序号整理成6份PDF文件上传。
已报考人员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7:00。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泉州发展集团人力资源部:0595-22590620;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0595-28073035。
2.资格复查。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集团党委研究批准后开考。
3.初试。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入围笔试的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由第三方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在泉州发展集团官方网站(www.qz-jk.com)公布,应考人员届时可登录查询。
4.复试。以考试形式招聘的岗位,每个岗位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若有免笔试人员,则额外增加复试名额。以考核面试形式招聘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者均进入复试。复试包括但不限于半结构化面试、文本框测试、实操测验等形式,考生复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视为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复试成绩高于70分的应聘人员少于拟聘人数,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5.社会调查。每个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社会调查人员名单,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人事档案、开具相关审核证明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
6.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社会调查结果符合任职要求,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7.入职体检。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立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女性拟聘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8.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9.办理入职。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是否递补录取,由集团研究决定。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薪酬福利按招聘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应严格按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招聘过程中笔、面试有关事项将通过手机短信及邮件通知,其他招聘相关事项将通过泉州发展集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5.本次招聘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文章来源:https://ksbm.hxrc.com/PG/SHOW.ASPX?ID=10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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