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人
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企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 合肥新站高新区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招聘计划信息于10月17 日起在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s://hfxz.hefei.gov.cn)、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
台(https://www.exapt.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合肥新站高新区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一)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
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1.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2.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3.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
学历认证。
(三)年龄要求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 10 月24 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
依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4 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
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
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 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 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 10月24 日9:00至10月30 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 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
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 24 小时至10月 31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11 月 1 日 16:00前通
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到 3:1 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11月2 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
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1月9 日至11月10 日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
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 笔试
1.笔试科目:合肥新站高新区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包括:科目一《综合知识》和科目二《申论》(或 《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专业知识》主
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成绩各按照50%比例合成笔试总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总分5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11月11(周六)上午8:30—10:00(科目一);10:00—12:00(科目二)。《综合知识》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试卷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卷) 分别发放。科目一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科目一考试答
题卡,科目二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具体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
试。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布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 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
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 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
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5.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明1份;
6.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的证明原件1份;
7.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有效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人事
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 面试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设定最低分数 线 60 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 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 最终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布。所有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 5﹕5 的比例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
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学历层次、职称等级依次从高到低确定。
(六) 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
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 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
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 公示
1.拟聘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示5天。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
手续。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 取消聘用资格。
(八) 签约聘用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 6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公司员工待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工作调配,不服从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聘任或劳动关系,须自行和原单位解除上述关系,否则由此而
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五.其他
(一)本公告由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查询。
(二)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合肥新站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
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设立备选人才库,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初选人员均进入备选人才库。如有人员空缺,公司依据相关程序报请同意后,按照备选人才库中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备选
人才库有效期自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6个月内有效。
(四)笔试费 90元/人(45元/科),面试费用 80元/人。
(五)咨询电话
财务、金融类岗位:0551-65777175
资产运营、园林等岗位:0551-65772117
工程类岗位:0551-62678086
招商运营类岗位:0551-65777178
其他类岗位:0551-6577018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六)监督电话:0551-65777052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七)查询网站
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
附件:《合肥新站高新区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3/1018/487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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