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莲都区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行业经历,突出实践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5.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6.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与选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
7.年龄为45周岁以内(197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详见选聘计划表;
8.选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选聘计划所需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任职期间,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负有主要责任者;
3.个人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与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也不得报考与企业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其他岗位;
8.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23年9月11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8:30至2023年9月15日18:00
2.报名邮箱:ldqgzgs@163.com
报名需提供材料:
1.《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打印签字后扫描);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5.选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合同或其他工作证明);
6.与选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说明;
7.近三年工作总结;
8.提供不超过三项与选聘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介绍材料(每项不超过1000字);
9.其他所获荣誉材料。
以上材料需扫描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确认邮件已发送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岗位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由莲都区国投公司党委决定是否核减选聘岗位。选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比选(综合素质测评)
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并结合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等进行比选,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比选人数不足1:3的,按莲都区国投公司党委最终决定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放弃书面材料),在该职位比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比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或背景调查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学历、履历和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考察对象不符合任职要求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任职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选聘岗位聘期三年,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对不胜任或不适宜任职工作要求的应当及时解聘。若因个人原因聘期未满离职的,任期激励收入为零。
任职期间实行年薪制,薪酬待遇视企业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及本人岗位责任完成情况确定,具体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3.“莲都先锋”、“莲都国投”公众号。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监督电话: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0578-2115518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0578-2115228
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1.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比选方案(1).xlsx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3/0906/485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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