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公开选聘区属国企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公告
为适应攀枝花市东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外部监督,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东区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选聘东区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共4名,其中:攀枝花市兴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名,攀枝花市渡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名。
二、岗位基本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坚定维护出资人和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任职公司董事会会议,根据任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所议事项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参与议案的表决,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相应责任。
(三)推动规范化董事会建设及所负责的专门委员会建设,每月深入企业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工作,并向出资人报告相关情况。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聘任协议和任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好,守法诚信,忠诚勤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有良好的职业信誉。
(二)具有较强的产权代表意识,能够忠实代表出资人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规定,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拟任职企业相关行业情况等。
(四)具有战略意识和发展眼光,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调研分析能力、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五)具有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财务审计、重组兼并、教学研究等领导经历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的工作经验,或具有履行外部董事职责所需的法律、经济、金融、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六)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优先。
(七)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
(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监管机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
(九)报名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同意,且符合关于兼职及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3.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5.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人选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东区财政局指定邮箱:812665082@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应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字样),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包括:(1)《东区财政局选聘区属国企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粘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及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征信报告;(6)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天府通办”APP线上申请查询);(7)关于对区属国有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800字以内)。
注:应聘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电子版或扫描版,第(2)(3)(4)项资料在评审环节提供原件。
(二)资格审查
东区财政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核,主要通过纸质材料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外部董事人选任职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有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
由东区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东区区属国企兼职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面谈面试评审,并形成人选评审意见。对人选评审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前4名纳入本次选聘拟聘用人员人选,第5-10名纳入外部董事后备人才库人选。
(四)任前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人选在东区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否定情形的,经研究确定后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由区属国有企业自行组织。
(六)委派任职
对以上程序履行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外部董事工作津贴;对拟聘用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被取消资格的,从外部董事后备人才库依次递补。
五、薪酬待遇
外部董事任职期间年度工作津贴为2万元,由东区财政局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发放。年度考核评价与外部董事任期时间保持一致,一般于任期届满当月进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的按全额100%发放工作津贴,其余等次按照评价分值÷100×年度工作津贴进行发放。
六、注意事项
(一)外部董事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为1年。
(二)外部董事为兼职,指除担任由出资人聘任的企业外部董事外,其原有的身份、工作不受改变和影响。
(三)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内年度考核评价2次以上称职且无不称职的,任期结束后,可以连任。同时,若任期内,由于无法胜任或无法正常履职情况持续发生,经区属国有企业和区财政局共同商议后,可以在任期内免去其外部董事职务。
(四)由东区财政局以书面形式与委派的外部董事签订《外部董事聘任协议书》,外部董事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七、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812-2828767
咨询时间:8:30-11:45,15:00-18:00(周一至周五)。
附件:附件1:东区财政局选聘区属国企兼职外部董事库人选报名表.doc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3/0904/485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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