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四川泸州市赴高校开展系列引才招聘996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酒城人才聚集行动”,经研究,即日启动“悦来·酒城”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赴高校开展系列引才招聘活动,面向全国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泸州市企事业单位拟引进966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如下。
(一)在泸州的省属高校和泸州市各级事业单位拟公开引进人才252名(详见附件1)。
(二)泸州市各级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拟公开引进人才714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1.专业、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2.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学位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及有关补充公告;
(3)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和心理素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或聘(录)用为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活动安排
本次引才招聘系列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启动,首场现场招聘活动地点设在上海大学,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13:30开始,地点为: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体育馆。此后各场次招聘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岗位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泸州就业”网(http://www.lzjy.net/)、“泸州就业”微信公众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栏目,以及各高校校内就业网适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关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各招聘单位另行明确),有求职意向的各类人才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中各招聘单位所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意向报名。
2.现场报名。参加每场现场招聘会的求职人才,在现场应提供个人简历(包括年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以及学习实践经历、个人荣誉、特长爱好等信息)。
温馨提示:报名者须根据各招聘单位后续补充公告或电话、邮件通知要求,提供报名所需印证材料并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敬请随时关注网络公告或各招聘单位通知信息。
(二)资格审查
央属、省属单位和企业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央属、省属单位和企业自行负责。
本次活动涉及的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市属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区(县)属事业单位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三)考核(考试)
1.事业单位按照所属层次,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作安排,结合招聘岗位需求自行确定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发布补充公告,并周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
2.央属、省属单位和企业自主安排考核(考试)时间、地点、方式。
(四)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并列的另行加试筛选)。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市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公示,区(县)属事业单位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央属、省属单位和企业的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程序按各央属、省属单位和企业要求进行。
(五)聘用
对考核(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均合格的报名者,各级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企业单位可根据人才需求和工作实际,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适时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六、政策咨询和纪律监督
(一)本公告仅作为公布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赴高校开展招才引智系列活动的导向性信息公告,最终确定纳入事业编制的报名者需符合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条件和程序,请关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区县人社部门后期发布的有关补充公告或公示事项(省属单位和企业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0-12388。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人才政策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各岗位表中 公布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泸州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赴高校引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原文标题: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赴高校开展系列引才招聘活动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f458b834dae04c07a6ace5f4305c12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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