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芜湖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招聘2人公告
无为乡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受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无为乡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三、实施步骤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工作人员2名;
2.工资待遇:5万元/年,包括单位和个人社保费用。
(二)报名
1.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4)具有工程类管理经验的优先录用。
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1月1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工作日)。
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名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无为乡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无为市无城镇东方家园A区15幢五楼)
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最低开考比例为3:1,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3.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成绩计算
考试最终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5.体检和考察
(1)按1:1的比例等额通过考试的人员,在接到通知三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无为市人民医院体检,由无为市人民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为聘用的人员与无为乡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至无为市住建局工作,对在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无为乡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予聘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纪律要求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请报考人员提前了解考场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
3.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4.如考试中出现资格审查的相关问题,导致未被录取,则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要遵守现场防疫安排,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才能进场。考前28天有境外或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考前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公告并通知,考生应予遵守。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53-2532241。
上述咨询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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