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汕头市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聘用制职工5人公告
为适应社会发展步伐,进一步开展企业规范化管理,满足相关岗位用工需求,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5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情况简介
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南澳县县属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南澳县的供水工作,包括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和维修、探漏、供水材料供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聘用制职工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仅限汕头市南澳县户籍人员;
6. 报考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至7月27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gdbckw@126.com。
(三)报名提交材料: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 下载并如实填写《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聘用制职工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及本人手写签名)
2. 本人户口簿及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须上传首页及个人信息页,身份证需上传正反面);
3. 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将以上材料(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 每位报考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或因自己在填写相关资料中输入错误影响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 考生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5.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交体检费。报名时须上传提交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五)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的方式向报考人员发送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六)准考证发放: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发送准考证至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9:00-10:30。
2.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有关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入围面试。
4.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资格审核: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聘用制职工报名表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及本人手写签名);
(2) 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另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 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7) 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核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体检。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进行计算。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 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按实自付,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参照聘用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被聘用人员,将招收为聘用制职工,薪酬比照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正式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医保等相关手续,首次签订6个月短期劳动合同,短期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两年期劳动合同,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制职工。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由公司统一按招录岗位定向安排上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其他事项
(一)招考过程中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等情况而出现相应职位招考人数缺额的,可按相应职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如果相应职位招考人数不出现缺额的,不递补。
(二)考试、体检和录取过程中考生如自愿放弃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如未按要求提交书面声明而又没有按期参加招录的,视同自愿放弃。
(三)考生一经聘用,按报考职位办理入职手续,不得要求更改职位,若不服从分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按报考职位定向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要求调动工作岗位。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本市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市。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低于37.3℃参加笔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入场时“粤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等异常情况,不得参加考试。若考生体温等于或超过37.3℃需在临时观察点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再次测温,体温达标者正常参加考试;体温不达标者,不得参加考试。无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考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十、联系电话
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0754-86804376
报名咨询电话:0754-88996337
点击下载>>>
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2日
原标题:南澳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聘用制职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nao.gov.cn/gkmlpt/content/2/2091/post_2091807.html#18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2/0714/448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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