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17:30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由漳州高新区下属国有企业联合组织,共计划招聘2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说明要求执行。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3.招聘岗位中注明“2021届毕业生”的,是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以社保缴费记录、档案关系等作为证明材料,社保缴交记录截止至2021年10月31日),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施工类、工程管理类专业具体专业参照《关于印发土建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建人〔2010〕10号)文件。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17:30
(二)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上传以下材料电子文档(jpg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及其评审表等扫描件。
2.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以下2份材料:①提供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缴交明细扫描件②《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件。
3.所招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年限和经验的,皆须提供以下2份工作经历证明:①提供聘书、劳动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均须具体到工作部门及工作岗位;②提供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缴交明细扫描件。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工作经历和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2份材料:①《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件;②加分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相关申请表,如实填写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需登陆报名系统(http://ksbm.hxrc.com)或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招聘职位列表并点击应聘职位进行报名,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工作经历需注明工作部门及工作岗位),并按要求上传以上报名材料电子版(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辩)。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于2021年12月1日17:00截止,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2月2日17:00前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资格复审。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应聘者须提供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于笔试准考证打印功能开放后(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卷面总分100分,55分及以上为合格。
4.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下载打印《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请各考生注意关注相关信息,进入笔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不受面试人数的比例限制)。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并当场公布。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1年10月底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运动员享受加分时,还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第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免笔试只进行面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四)综合成绩与确定拟聘用人选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政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政审对象应准备以下材料:①无犯罪证明②无违法违纪综治证明。
招聘单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他特殊情况需降低比例开考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漳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财政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二)为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区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无故弃权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2)进入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被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环节原则上只进行一轮,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漳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网(http://gxhr.hxrc.com/)”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同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附件3:2021年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原标题:2021年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xhr.hxrc.com/newsshow.html?id=9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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