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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鞍山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人公告

2021-03-09 13:36:40 |文章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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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及防疫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鞍山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为加强市公安局事业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1〕9号)等文件规定,现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工作人员(管理岗位)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日(含)至2003年3月2日(含)期间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日(含)至2003年3月2日(含)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5年以上”均为“5年(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3月2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鞍山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位)11名。各岗位公开招聘人数、岗位简介、笔试内容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anshan.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及防疫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鞍山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21年3月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公安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按公告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两科: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各类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公安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公安局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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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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