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宿迁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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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宿迁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城区委组织部、宿城区委编办、宿城区人社局等招聘主管部门共同发布。
(二)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择业期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18岁以上指2003年3月17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技工院校学历。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4、择业期规定。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5、基层项目规定。“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等各类基层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的2年内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政策。
6、退役士兵规定。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7、服务期规定。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建立新聘用人员服务期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
8、其他事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398(宿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826(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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