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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 招聘221人疫情防控要求

2021-02-26 19:01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查看公告原文《2021年辽宁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 招聘221人公告

2021年辽宁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 招聘221人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辽宁省外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辽人员,要查验来(返)辽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对无法提供来(返)辽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以上是辽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1年辽宁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 招聘221人疫情防控要求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考试公告,辽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内容,请关注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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