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 招聘221人体检标准
2021-02-26 18:53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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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 招聘221人体检标准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医生与进入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体检不合格、不参加体检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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