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1一季度重庆垫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人公告

2021一季度重庆垫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人公告

2021-01-09 20:27:00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1一季度重庆垫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7日9:00至1月19日12:00期间。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垫江县2021年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其他要求

招聘范围:垫江县行政区域内(下同)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专职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任职经历要求:截止报名前一天,在垫江县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满5年或担任村本土人才满5年且目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职时间可计入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村本土人才任职时间;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任职时间、村本土人才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村(社区)干部任职及年限、本土人才工作年限,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招聘后自愿在垫江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周年(桂阳、桂溪两个街道以外的原则上继续在原村、社区岗位服务)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招聘的岗位还须不属于以下人员: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5年内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专职干部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毕业专业报名,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2020年8月—2021年7月毕业的境外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可提供能佐证学历及所学专业的印证材料,并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1/0110/369445.html

(编辑:admin)
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

公众号

QQ客服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