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河池东兰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 0人公告
2021-01-05 10:43:01 |文章来源:河池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1年广西河池东兰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 0,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报名时间:见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中小学校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教育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43个共100人,其中:东兰县高级中学60人,东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东兰县综合高中)30人,县直初级中学10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9日至2003年1月9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具体条件详见《东兰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教师类)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洽谈、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2021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南宁专场)
时间:2021年1月9日(周六)9:00—13: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2.2021届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1年1月16日(周六)9:00-13:0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3.其它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
(二)报名要求
1.非2021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3.填写《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洽谈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人数为5人,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四)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1/0105/368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