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海南东方市考核招聘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2人公告(1号)
2020-12-25 10:47:41 |文章来源:东方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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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5日下午16:00止。
为做好“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考核招聘农业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才共2名,其中农业农村工程专技岗1名、农产品市场营销专技岗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东方市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备岗位需要的相应正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且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应职称。(须同时具备学历学位和职称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目前为我市在编在岗的人员;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海招网、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
1.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东方市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近冠2寸电子证件照、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frs2732@126.com。邮件报名标题格式请用:岗位名称+姓名。如果未按要求备注邮件标题格式的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考生报送业绩评审书面材料(内容参照附件3)快递至海南省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北九龙路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勿在周六周日送件),电话:0898-25522732。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5日下午16:00止。未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邮寄时间为准)发送报名资料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报名要求:
1.职位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若出现电话无法接通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职位表、业绩评审评分表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委培、定向及其它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填报提交的《东方市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试形式、内容及计分方法
考试分为业绩评审和面试2个环节,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业绩评审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业绩评审分数*40%+面试分数*60%。
1.业绩评审阶段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的职称、学历、业绩等进行量化评分。业绩评审及格分数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能参加面试。业绩评审标准详见东方市考核招聘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业绩评审评分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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