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5人公告
2020-12-19 17:39:29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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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17时30分截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为进一步加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队伍建设,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经研究,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科学、严肃”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专业需要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2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18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晋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cgov.gov.cn/)、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晋城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或“晋城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17时30分截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网络报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地址: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部(晋城市兰花路1199号开发区主楼616室)。
3.网络报名邮箱:kfqrszp@163.com。
4.联系人:董鉴珧,电话:0356-2130205,18635642277。
5.报名所需资料:
(1)《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已就业人员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名,要求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
(5)本人近期1寸正面红底免冠照6张。
网络报名人员须将上述(1)(2)(3)(4)材料扫描件和本人近期1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电子版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报名邮箱kfqrszp@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岗位+联系方式”。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交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所填专业要求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考核与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实地调查了解等方式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未形成岗位竞争的人员,不再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形成岗位竞争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引进。
1.笔试
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则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完成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如报名人数形成岗位竞争,但又未超过招聘岗位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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