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宣威市民政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0-12-13 20:09:00 |文章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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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为加强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家庭暴力妇女、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能力,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民政局结合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信息的发布
(一)拟计划公开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宣威市民政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本次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方可报名。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具有宣威市户籍,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编制外补充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宣威市民政局办公室(宣威市民政局三楼)。
(二)报名
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必须按要求的格式如实填写。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的,则属填报虚假信息,将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所需材料
1、《宣威市民政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从招聘公告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递交。
2、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籍迁出证明或其他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和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是否有不符合报考情形。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现场签订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以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本次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工作人员负责通知,本人需持身份证及相关资料证明审验后方可入场。
(二)面试组织实施:本次面试工作在宣威市民政局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造成人员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并列人员以学历高者优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问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面试内容:招聘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知识,主要包含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并列人员以学历高者优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由宣威市民政局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相关考生到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并进行吸毒史排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宣威市民政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宣威市民政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规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聘用对象。本次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待遇3800元/月(含各种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需解除聘用合同的,尊重本人意愿。
八、聘后管理
此次招聘职位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可以续聘。合同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
九、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本次招聘由宣威市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7924818 监督电话:0874-6180008
附件1 宣威市民政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 宣威市民政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宣威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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