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绍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7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新昌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岗位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其中,18至45周岁为:1974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18至40周岁为:1979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18至35周岁为:1984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12月1日。
三、报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 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日16:00 。
地点: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三花路2号)裙楼3楼1号会议厅。
所需资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报名表》并携带报名资料,根据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12月7日16:00。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后,招聘单位于规定期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初审后,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时间: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自觉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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