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阜阳师范大学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18人公告
2020-11-20 14:28:43 |文章来源:阜阳师范大学|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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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2020年12月4日下午5:00之前(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做好阜阳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宁缺毋滥。
二、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职辅导员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招聘计划
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为18人,其中男性9人、女性9人,全部纳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符合附件1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和专业要求,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均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6. 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 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招聘对象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
2.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热爱辅导员工作;
3.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教育引导能力;
4. 具备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5. 曾担任学生主要干部。包括: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社团正副职负责人,或担任校聘学生辅导员助理、学生校长助理、学生团委副书记。以上学生干部任职时间均需满一年,需提供任职单位(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或院、系)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6. 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我校目前在岗的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阜阳师范大学招聘系统(http://47.98.169.30:8097/login/login.html),在线注册并投递简历,应聘岗位须与学校发布的招聘计划保持一致。在线报名材料的接收、初审由学生处负责。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8日-2020年12月4日下午5:00之前(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
1.部门审核
(1)时间:2020年11月28日-12月4日晚12:00之前。
(2)学生工作处收到简历后,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请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材料后的1个工作日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如有疑问,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0558-2595976)。学生工作处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来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当场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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