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1人公告
2020-11-20 11:06:43 |文章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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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12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五天,逾期不予补报。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由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区纪委监工委派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2018届、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15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0年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11月1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应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认证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认证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②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可电话咨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现役军人
5.屈原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要求和公告发布
2020年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 “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官网)”、“V屈原”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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