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备考:单位处分了,你不服,咋办?
事业单位人员,从广义上来讲也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如果违法了法律,法规,不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有可能受到单位的处分。那么,如果单位处分了你,你认为被冤枉了,怎么办呢?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提出申诉、再申诉。所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对结果的复核,如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诉,这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正当程序。但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人员对于人事处理不服的并不能提起诉讼,就目前的政策规定看,有些人事争议属于内部行政管理争议,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应通过申诉控告来解决,如晋级、晋职、奖惩、任免等。所以,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选择适当的程序。
那么申诉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
(一)处分;
(二)清退违规进人;
(三)撤销奖励;
(四)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
(五)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
所以申诉的范围看清楚,申诉的程序搞明白,才有利于公平公正的解决问题。
我们来看一道题:
【单选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下列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的是:
A.受到警告
B.按国家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待遇
C.被记过
D.被撤职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一)处分;(二)清退违规进人;(三)撤销奖励;(四)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五)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所以ACD作为处分,是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
因此,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