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属事业单位考试调动人员139人公告
2020-10-29 18:06:25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才市场|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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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以下是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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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规定(暂行)》,结合工作需要,现将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0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本次州属事业单位考试调动工作人员139人。具体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0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红河州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地在县市、乡镇的省属、州属单位)。
2.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须满5年、新聘用南部六县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须满5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在基层的服务年限,不计入5年服务年限)。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
3. 符合考试调动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追责问责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3. 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 试用期未满及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
5.考试调动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或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单位。
7.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具体报考岗位等级、职称、聘用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三)若公务员报考进入聘用环节,需签署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考试调动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0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0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工作岗位聘书复印件(需由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4)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蒙自市振兴路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调动资格。
4.资格审查:各考试调动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予以取消。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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