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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喀什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7人公告

2020-08-19 19:09:24 |文章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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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喀什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30日24:00止以下是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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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经喀什大学党委研究,决定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新疆喀什市,是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学校。学校现有15个教学单位,53个本科专业(含3个专业方向):其中,师范类专业23个,非师范类专业30个,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九个学科门类。

学校拥有高台和新泉2个校区,占地面积166.07万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教学环境舒适。图书馆藏书131.55万册,电子图书约60万册,各类文献数据库12个,所有图书、报刊和电子阅览室都采用全开放式电子阅览服务体系;校园网及4G通信网络覆盖全校,能够满足信息化时代人才培养需要;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6亿元,拥有完善的较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完全满足教育教学所需,全面保障和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学校将给予青年人才大力支持,力争使每一位青年人才都能够共享发展,快速成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作风扎实过硬;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1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1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8月1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8月1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应聘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应聘其他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名时须提供证书;

(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应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九)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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