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10人公告
2020-06-30 17:09:50 |文章来源: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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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1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8月21日下午16:00。以下是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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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现辖9个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区域面积71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49万,常住人口55.3万人。享有“国家生态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中国木地板之都”“中国湖笔之都”“中国淡水鱼之都”、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第二届、第三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区)”“省示范文明城区”“省平安县区”“省教育强区”“省科技强区”“省美丽乡村先进县区”,也是中国首个整体荣膺世界文化遗产的古镇。
南浔区位优势独特,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的交界处,地处沪杭苏都市圈的交汇点,处于长三角城市群的中心腹地,距上海、杭州、苏州等大城市均为100公里左右,构成1小时交通圈,随着沪苏湖高铁的建设开通,上海与南浔的时间距离将缩短至20分钟。
为进一步加强南浔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需求,决定开展南浔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硕博人才10名,并由组织人事部门结合人才的专业专长分配到镇(开发区)和区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位列THE英国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制一年及以上),并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3、2020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志于到基层工作,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服从组织分配;
3、符合《南浔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要求的专业;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4、户籍不限,身体健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2020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如未按时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招聘。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的,需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明确身份,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委培生(定向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8、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与报考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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