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78人简章
2020-06-17 14:06:45 |文章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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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项目(及蒙汉兼通)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8:30时至6月23日17:30时;一般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6月27日9:00时至6月29日17:00时。以下是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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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报考本月16日开始报名的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重复报考医疗卫生岗位,一名考生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招聘计划
本次卫生健康系统共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8人(包括教育系统校医岗位8人)。其中,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全盟统筹);按招聘人数40%的比例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全盟统筹)。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兴安盟户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生源,含当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5)在兴安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6)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双一流”(原“985”“211”)及教育部直属6所免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不限户籍,盟外户籍考生限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以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乡镇卫生院岗位可放宽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旗县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各旗县市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审核把关,盟直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盟卫生健康委审核把关。除学历学位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护理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执行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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