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首页
微信

华图教育

微信号:huatuv

+ 关注
微博

华图教育

官方认证微博

+ 关注
登录 | 注册
你的位置:首页 > 备考技巧 > 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讨论

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讨论

2020-03-24 17:00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讨论由华图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备考常识,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的内容,请关注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一、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相同点

1.都是事中(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2.都是一种行为,而不是一种罪名。

3.主观方面:正当防卫是具有防卫意识;防卫过当不是故意,只是行为人用力过猛了。

二、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不同点

是否超过一定的度: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防卫过当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如不法分子偷甲的钱包,甲反击时将对方杀死)。

(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1.现实的不法侵害;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图;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5.没超过必要的限度)——5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讲授时逐一举例。

补充:如果不法分子已经失去侵害能力,行为人在事后将不法分子杀死的,行为人构成故意致人死亡人罪。

【例1】(多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有( )

A.假想防卫

B.事后防卫

C.防卫挑拨

D.对第三者实施防卫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察正当防卫。A项,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而正当防卫应是现实的不法侵害;B项,事后防卫就是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进行的“防卫”,而正当防卫应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C项,防卫挑拨又叫挑拨防卫,不法防卫行为的一种,这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而正当防卫不包括防卫挑拨;D项,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分子本人,而不是第三人。故本题答案为ABCD。

以上是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讨论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备考常识,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的内容,请关注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编辑:李晴晴)

上一篇:看过来,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应知问题 下一篇: 事业单位备考知识: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事业单位:htshiyedanwei
想考事业单位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备考资料
每日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