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中的“18岁”之考点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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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对于每个人都意味着长大成人,要肩负起属于自己的责任。而在法律中,“18岁”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因此,今天我们就来系统地盘点一下我国法律尤其是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经常涉及到的“18岁”!
一、行政法中的“18岁”
1.法条再现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考点解读
这是《行政处罚法》中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的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年龄段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而且是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二、劳动法中的“18岁”
(一)法条再现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考点解读
首先要区分两个概念,即“童工”与“未成年工”。“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除特殊行业之外,是明令禁止招录童工的;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这部分群体是可以成为合法的劳动者的,但是因为还未成年,所以《劳动法》中对其规定了一些专门的保护。
以上是关于行政法和劳动法中的“18岁”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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