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0.3.1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为了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作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所制定,根据该法,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 国歌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D.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歌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根据法条规定,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只有构成犯罪时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故A项错误,当选。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八条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故B项正确,排除。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故C项正确,排除。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故D项正确,排除。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2. 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婚前房屋在婚后所得的租金
B.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
C.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D. 婚姻存续期间虽未实际取得,但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婚姻法》。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故本题正确为C项。
【拓展】婚姻法及其解释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A项属于这种情况)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D项属于这种情况)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B项属于这种情况)
3.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现在道路交通常用的标语。为保障交通安全,我国《刑法》对“酒后驾车”的相关情形也做了规定。在不考虑驾驶人年龄、行为能力等前提下,下列情形与刑法罪名对应关系正确的是:( )
A. 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
B.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