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面试:“药妆”违法,理肤泉们等药妆品牌要全部下架?
【背景来源】
2019年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公司在《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中明确指出,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均属于违法行为。(摘自北京青年报)
【解析】
药妆为何会突然变成违法敏感词汇?首先科普下药妆的概念,药妆又可以称为医学护肤品,顾名思义,就是从医学的角度解决皮肤的美容问题,由医生配伍应用的,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产品。
药妆的有效成分高,配方精简,一般不含色素,香料,荧光剂,防腐剂等化学成分,因此对人的皮肤刺激小,针对性强,受到很多消费者的青睐。像女生在购买祛痘,祛斑等产品时都会首选药妆品牌。
像理肤泉,薇姿这类大名鼎鼎的药妆品牌均在其官网上剔除了药妆二字。
药妆这个概念起源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人们有了皮肤问题会去皮肤科诊治,根据医生开出的处方和建议进行医治,而不会盲目购买商店里面的化妆品回来尝试效果。“药妆品”也就应运而生,再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美容市场逐渐扩大,药妆品的势头也就愈演愈烈。
但药妆这个概念多半都是来自民间非官方解释的,市面对于药妆并没有明确的解释,国内也没有专门针对药妆品的管理办法,这样“一刀切”是否会对药监局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出台政策法律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是应该的,但对于一些本身含有“药妆”二字的企业或品牌,更实在的应该是追溯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不是在其称谓上纠结是否违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