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临汾永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47人报考条件
为适应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的要求;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服务地为永和县)到2018年底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以上考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普通岗位(取消服务基层条件限制),并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缺报岗位,延期2天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5日下午6点)。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转为普通岗位的,可保留到原报考岗位,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保留原报考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考试费的12月8日前带发票到永和县人社局108办公室如数退还。
2、学历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学历。
3、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4、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本次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参照山西省2018年《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