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山西太原-长三角地区高校(同济专场)招聘条件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和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根据我市与同济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和市校招聘合作协议的安排,现拟赴长三角地区高校(同济专场)举办人才招聘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2144个,事业单位356个、企业单位1788个(详见招聘岗位表)。
报名条件
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品学兼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和其它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25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次专项招聘以引进人才为主,专项招聘范围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世界一流大学(US News,QS,THF,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不含境内)及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建设高校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本科和研究生学历阶段均不包括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网络学院及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
6、2019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博士、硕士及学士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党(团)纪律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管理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其他说明
对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出具推荐函,可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必须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企业单位报名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