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改革最新消息
事业单位改革,一个永不磨灭的话题。事业单位改革,相信不少同学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啦,其中一些政策文件也是熟烂于心。然而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消息,一个让人为止担心的消息,2018年底这类事业单位将转企,部分员工或将解除合同,永远脱离事业单位!!!
资料显示,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人员数量约3000万,早在2012年事业单位改革就已经开始,只是当时改革不涉及人事,仅仅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罢了。2016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事业单位被分为三类:(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3)从事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为事业单位编制改革奠定基础,使得事业单位改革更有目的性,而不是盲目的!在2016年的时候,人社部召开的新闻会议上,相关发言人表示,事业单位接下来的改革主要是针对高校和公立的医院。前些日子,福建省厦门市部署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推进政企、事企分开。
福建省厦门市计划将经营类事业单位按“经济效益较好、经济效益一般但具有发展潜力、人员资产规模较小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以及长期亏损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进行分类,选择通过转企改制或撤销的方式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分别于2018年底、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在对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中,撤销方式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的单位,其职工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在就职,经协商一致,与转制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转制单位原工作人员,转制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本市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市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
为此,我只想说你怕不怕!!!小编觉得只有自己的能力才是“铁饭碗”,好好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