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商丘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条件
2017-02-17 10:58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招考类别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7、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8、具备拟招聘类别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 期限未满 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党纪处分受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