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滨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条件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6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为滨州)在外市服务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滨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2017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生源2015-2016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