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017-02-10 10:02      文章来源:峄城区人社局
1.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23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2月1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2.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3.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2016年下半年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何提交材料?
已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提供考试成绩截图或成绩单和能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拟聘用公示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通知》、《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