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直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殊岗位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非本省户籍(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 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上述人员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1日(2天)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区南岸城区和平路105号)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表》及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