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7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3、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7年2月13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2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年应届毕业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