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烟台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7年烟台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3.对报考人员的年龄有何限制?
应聘人员须为1976年1月12日(含)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应聘条件如何审核?
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5.对报考所需的资格资质证书取得时间、时效有何要求?
除2017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17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1月11日(含)之前取得,且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该证件均为有效状态。
6.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7.哪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