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如何界定2016年毕业的报考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不得应聘的岗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招考专业有何要求?
招考岗位已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版)》进行专业设置,个别没有专业代码的专业,按其具体的专业名称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或具体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若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则此专业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人员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由招聘机关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
4、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方可报考相应的招考岗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使用最高学历的专业报考,其他人员可用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
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考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不需要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中专以上学历要求的招聘岗位允许持同专业的中技和职业高中毕业证人员报考。
主、辅修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可作为报考条件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