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考,根据《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2号、3号)》,结合招聘工作实际,印发此须知,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1、哪些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符合《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应届毕业生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如何界定?
应届毕业生,指国内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当年毕业的学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哪些岗位实行回避?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亲属关系,指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报名有哪些要求?
(1)应聘人员应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2)每人只能从1号公告、2号公告、3号公告的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
(3)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像素120*160,jpg格式,不大于20k。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但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中、高等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至2016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6年7月份,即到2016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招聘形式有几种?
招聘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笔试加面试;另一种是免笔试直接面试。
8、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如何处理?
无论是参加笔试加面试的考生,还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要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要及时与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431-88776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