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铜川市事业单位招考人员报考指南
2015年铜川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一、特别提示
(一)认真理解招聘政策。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请广大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铜川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本《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保持通讯畅通。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指南
(一)报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填报。
2、网上报名时须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注册。报名时,所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能变更。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对因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应聘人员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考年龄规定
报考人员的年龄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至1997年5月22日期间出生)。少数岗位因岗位特殊性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35周岁以下”是指截至2015年5月22日,不超过36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都可认定为属于“35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三)户籍、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户籍是指常住户口所在地。生源地是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四)怎样理解“2015年5月22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2015年5月22日之前已正式落户”是指公安机关2015年5月22日之前(含5月22日)已办结落户手续。
(五)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哪几种?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六)毕业时间如何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七)能否以“第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具有“二学位”证书,且第二学位能够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的,可以第二学士学位上所载的专业报考相关岗位。
(八)怎样理解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聘岗位设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具有大专、本科以及研究生学历的,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聘岗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聘岗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
(九)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条件要求?
除报考不限专业的岗位外,报考人员可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在条件范围;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要求的专业中,应与报考岗位表后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以便通过审核。
(十)特设岗位设置依据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及中、省相关文件要求,设置特设岗位。
(十一)已经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可否报考?
对于正在办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的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考试合格的证明。
对于2015年上半年可完成全部课程计划、各科成绩合格、可以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持学校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至2015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其聘用资格。
(十二)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否必须打印?
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考生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报名系统的网络打印程序,凭报名信息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7月5日上午9:00报考系统关闭,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考生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
(十三)考生须携带哪些证件参加笔试?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十四)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与报考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笔试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报考者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办法进行处理。
报考者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十五)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户籍证明、驾照、护照能够代替身份证吗?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户籍证明、驾照、护照等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十六)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预计于2015年7月10日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
(十七)对“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有什么规定?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对任满1个聘期,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加5分。
(十八)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有什么政策?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退役士兵中,凡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由旅、师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由团、旅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十九)受理加分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和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区别不同项目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以上人员于2015年7月7日至7月9日,到铜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新区齐庆路二号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加分结果及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十)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哪些资料?
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时需要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资格复审部门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上述除证件、证明要求一式一份,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十一)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十二)公示都包括哪些信息?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用岗位、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二十三)考试咨询电话
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联系,电话:0919-3185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