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
附件4
内蒙古医科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
一、聘用范围
具有各级各类工勤技能资格并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所从事工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现场分析和解决各种问题的技能水平,服从工作安排,能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三、聘用条件
(一)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1、须通过劳动部门正式考评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熟悉本工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现场分析和解决本工种各种难题的技能水平,已分别聘用在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
2、学校已聘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人员结构比例和数量已经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和数量,按照自治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本次聘用将不增设一、二级岗位。已聘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满五年,符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申报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二)工勤技能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已聘用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或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通过劳动部门正式考评取得中级工资格,熟练掌握本工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解决本工种常见问题的技能水平。
(三)工勤技能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四)普通工岗位,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聘用。
四、其它事项
(一)由于学校现有工勤技能人员已经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工勤技能岗位总量,除政策性安置外,学校不再增加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并通过自然减员、转岗、调出、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总量。
(二)工勤技能人员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业绩突出、能胜任岗位工作,符合相应岗位聘用条件,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可以申请聘用至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