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事业单位面试热点:“常回家看看”有点难
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的同时,我国也规定了单位应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探亲假”出台32年缘何“遇冷”?“常回家看看”何时不再“雾里看花”?
有假不敢请,父母陷“空巢”
“每年就春节回家呆几天,平时一个人在家,很冷清,生病也只能自己照顾自己。”谈起儿子的假期,广西南宁的韦春树脸上充满了无奈。
韦春树今年63岁了,妻子2009年因病去世,独子小韦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一年到头,只有春节能回家看看,“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五年”。
韦春树只是众多“空巢”老人的一个缩影,《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组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将高达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
“我也知道父亲一个人在家孤单寂寞,很需要陪伴,但是没办法,工作忙。”小韦说,以前也听说结婚前年年都给探亲假,但单位从来没有人休过,不敢向领导提。
记者在广西采访发现,“空巢老人”不同程度存在饮食起居、日常护理等方面的难题,然而,更严重的是“精神空巢”。“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已是众多城市“空巢”老人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说,“空巢”是子女和父母长期分离所致,短期内不可能改变现状,依靠假期回家看望父母十分重要。
现实问题成“绊脚石”
早在1981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简称《规定》),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都可以享受,其中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我们单位‘探亲假’落实很好,职工大多数都轮休,也不怎么影响工作。”供职于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李成谈起“探亲假”充满了期待。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探亲假”在少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落实情况比较乐观,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忙得没时间回家”成为一种现实无奈。“还有探亲假,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成为不少职工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