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关于调整事业单位部分职位招考条件的公告
2008-08-13 10:18      文章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绵阳市人事局
关于调整2008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职位招考条件的公告
各位考生:
绵阳市2008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于2008年8月5日开始,因部分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较少,现研究,决定调整部分职位招考条件。现将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外线电工(工勤人员)岗位:年龄条件由“28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调整为“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由“从事城市照明维护工作6年以上,取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电工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四川省户籍,男性,身体条件除达到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须无色盲、无恐高症、肢体功能健全”调整为“从事城市照明维护工作2年以上,取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电工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四川省户籍,男性,身体条件除达到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须无色盲、无恐高症、肢体功能健全”。
二、绵阳财经学校美术(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方向)教师岗位:专业条件由“美术(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方向)”调整为“美术(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方向、电脑美术方向)”。
上述两个岗位其他招考条件和其他岗位招考条件不变。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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